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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合力推动“认房不认贷”

来源:中评网   时间:2023-08-27 16:46:1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据证券日报报导,“认房不认贷”终于来了。

8月25日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,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,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措施。

当日,北京某房产中介告诉记者:“从下午到现在,已经连续接了六七个关于相关消息的咨询电话,且多数都是近期有购房意向的改善型购房需求客户。”

利好两类购房群体

“认房”“认贷”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认定首套房或二套房的标准。

通知明确,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。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,纳入“一城一策”工具箱,供城市自主选用。

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从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,楼市投机现象减少,自住型住房需求占据绝对主导地位。因此,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,此时推进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可谓正当其时。

从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表现来看,尽管前期已陆续出台了诸如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、贷款利率,以及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等楼市调控优化措施,但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商品房销售数据来看,楼市的复苏似乎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,“认房不认贷”也成为近来呼声最高的选项。

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,这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中的一个重磅政策。在“认房又认贷”的情形下,部分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,换房时会被认定为二套房,进而导致认购首付比例和利率明显偏高,购房成本加大。按照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,只要名下无房,就能被认定为首套房。这就使得一些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,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标准,降低购房成本。

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称,此次三部门明确推动落实“认房不认贷”,显然将利好两类购房群体,一类是常住地有一套贷款住房且准备置换的改善型购房群体;另一类则是在常住地以外的其他城市有过房贷记录,但本地无房的刚需购房群体。随着后续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落地执行,未来这两类购房客群购买房屋时,均将按照首套房的房贷利率进行计算,既可降低购房成本,也有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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